数词三的虚实用法以论语为例
汉语的数词“三”有两种用法,一是实用,表示精确的数目;二是虚用,表示模糊的数目。其中,表示精确数目的实用,有十分精确和比较精确的区别;表示模糊数目的虚用,也有表示概数和极数的区别。汉语文献浩如烟海,本文仅以《论语》为例,考察数词“三”的虚实用法。
《论语》的疏解文本很多,据杨伯峻先生统计,古今有三千多种。古代较有影响的疏解本是《论语注疏》,魏何晏集解,宋邢昺疏,见中华书局1978年影印本《十三经注疏》。当代颇有影响的疏解本是杨伯峻先生的《论语译注》,由中华书局出版。本文所引《论语》之文,据此二书。
一、精确表数
人类认知事物的基本规律,都是由近及远,由已知到未知,由具体到抽象。从文化发生学的角度来看,汉语数词“三”的使用,应该是由实用到虚用,先表示具体的数目,而后才表示模糊的数目,然后实用、虚用并存。这一特点,我们在《论语》中可以清晰地看到。
先看第一组例子:
(1)子谓颜渊曰:“用之则行,舍之则藏,惟我与尔有是夫!”
子路曰:“子行三军,则谁与?”子曰:“暴虎冯河,死而无悔者,吾不与也。必也临事而惧,好谋而成者也。”(述而篇7·11)
(2)子曰:“三军可夺帅也,匹夫不可夺志也。”(子罕篇9·26)
这两例中都有“三军”。按照周礼规定,周天王可以设置六军,华夏各大国设置三军,小国不可设置三军。从现存春秋文献来看,春秋时代晋国称霸时间较长,所以也曾经设置六军,当然这是僭越礼制的行为。鲁国虽然也自诩为华夏大国,但是实际国力非常有限,所以长期只有左右两军,右军为主力,左军为偏师。总之,按照周礼,天王应该有六军,华夏大国应该有三军,而且大多数华夏大国的确设置了三军。那么,上引例中的“三军”就是确指华夏大国的军队,即中军、右军和左军,“三”在这里作实词使用,表示具体数目。
再看第二组例子:
(3)三家者以《雍》彻。子曰:“‘相维辟公,天子穆穆’,奚取于三家之堂?”(八佾篇3·2)
(4)陈成子弑简公。孔子沐浴而朝,告于哀公曰:“陈恒弑其君,请讨之!”公曰:“告夫三子。”
孔子曰:“以吾从大夫之后,不敢不告也。君曰:‘告夫三子者!’”
之三子告,不可。孔子曰:“以吾从大夫之后,不敢不告也。”(宪问篇14·21)
(5)孔子曰:“禄之去公室五世矣,政逮于大夫四世矣,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。”(季氏篇16·3)
这组例句子中有“三家”“三子”“三桓”。古今学者认为,它们具体是指鲁桓公的三房子孙,即季孙氏、孟孙氏、叔孙氏三家,这三家长期把持鲁国朝政,架空鲁国国君,所以他们竟然敢用天子礼乐,完全不把鲁侯放在眼里。齐国卿大夫弑君,是否讨伐齐国,鲁国国君都当不了家,要孔子问问他们“三家”,然后才能决定鲁国是否出兵平定齐国的叛乱。上述例句中“三家”“三子”“三桓”中的“三”,都是确指具体数目,是实用。
再看第三组例子:
(6)子曰:“管仲之器小哉!”或曰:“管仲俭乎?”曰:“管氏有三归,官事不摄,焉得俭?”“然则管仲知礼乎?”曰:“邦君树塞门,管氏亦树塞门;邦君为两君之好,有反坫,管氏亦有反坫。管氏而知礼,孰不知礼?”(八佾篇3·22)
(7)子曰:“三年学,不至于谷,不易得也。”(泰伯篇8·12)
(8)子曰:“吾之于人也,谁毁谁誉?如有所誉者,其有所试矣。斯民也,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。”(卫灵公篇15·25)
例(6)中有“三归”。关于“三归”,现存古代文献记录很多,《论语》记录最早,此外主要记录者还有《晏子春秋·晏子老辞邑章》《战国策·东周策》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下》《史记·管晏列传》《管子·山至数篇》《汉书·礼乐志》《说苑·尊贤篇》《论衡·感类篇》等。古今学者对“三归”的解释很多,共有十几种,主要有包咸的“娶三姓女说”,俞樾的“有府邸三处说”,毛奇龄的“三娶而筑台说”,陶方琦的“采邑之名说”,王充的“僭越诸侯之礼说”,武亿的“收藏泉布说”,郭嵩焘的“市租常例归公者说”。在例(6)中,“三归”是指齐国向工商业者所收的税,税率是十分之三,即十分利益,三分归于公家,也就是三分归于国家,七分归商人自己。但是因为管仲为齐国立了大功,所以齐桓公将收取“三归”税收的特权赏给了管仲,管仲也就不客气地接受了。这就是说,管仲可以向齐国商贾收取三成的税收,而且所得归自己。孔子认为管仲把本来属于国家的巨大利益据为己有,这十分无礼,所以批评他。不管我们采用哪家的意见,“三归”的“三”,应该都是表示具体的数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