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一道简算题想到的
一位五年级学生在解答一道小数除法计算题“15÷2.5+15÷7.5”时,能轻而易举地采用常规方法解答问题,即分别求出15÷2.5 和15 ÷7.5 的商,最后再将两者加起来,但她对于题目中的要求“尽量使用简便计算方法计算”感到困惑。明明可以直接解决问题,为什么还要用简便算法呢?这位学生熟练掌握整数除以小数的除法计算法则,这是她首先就能想到的算法,而要绕弯子去想简便算法,反而成为她的思想负担,迫使她不得不放弃唾手可得的方法去绞尽脑汁想别的算法。那么,这道题的简便算法是什么?该如何去思考?下面就让我们站在小学生的角度来审视这个问题,并进行答疑解惑。
一、为简便而进行的计算反而复杂化
能否简便计算,首先要考虑是否能运用运算律。初步审题,发现上述计算题的两个除法式子的被除数都是15,中间用加号连接,让人想到利用分配律来解题,即15÷(2.5+7.5)=15÷10=1.5。当然这样的结果是经不起推敲的,学生很快就会发现这样解题的结果是错误的。也许,这就是命题者故布疑阵。对小学五年级学生来讲,乘法分配律是简便计算中的常用运算律,但是却无法类推至“除法分配律”。这个“陷阱”会让很多学生中招。
如果“除法分配律”行不通,不妨改弦易辙,转换思路。对于五年级学生来说,解决问题当然要用现成的定理和公式,这样,分数知识便成了首选,沿着这个思路,把有关除法式子转化成分数形式,让分子和分母同时扩大10倍,然后对分母进行通分,约分化简之后即可求解。如即15÷2.5 + 15÷ 7.5 = 8。五年级学生早在一年前就学过分数的基本性质,这其实就是把陌生问题转化成熟悉问题,用已掌握的知识巧妙解决问题,是学生能够理解,也能够接纳的方法。但这样处理简化计算步骤了吗?不难看出,这种方法反而略显烦琐了。
也有教师提出不同看法,鉴于小数0.5 作为除数的特别之处,其实也可以另辟蹊径,将2.5 化成5×0.5,将7.5 化成 3×5×0.5,原题也就转换为:15÷(5×0.5)+15÷(3×5×0.5)=15÷5÷0.5+15÷3÷5÷0.5=6+2=8。这种方法也能求出正确得数,但不适合推广。原因有二:一是将2.5化成 5×0.5 和将 7.5 化成 3×5×0.5 的形式,对刚刚接触整数除以小数的五年级学生而言,是很难想到的;二是这样一来简单的两商之和的算式结构被破坏了,变得无比复杂。这种方法在除法之外增加乘法运算,还运用到了拓展公式a÷(b×c)=a÷b÷c。把算式形态复杂化,更容易使学生出错,最终造成“满盘皆输”。
二、找到最实用的方法才是真简便
如果非要按照上述方法解题,倒不如对算式进行分解,看起来思路更清晰。
方法一 :15÷2.5+15÷7.5=3×5÷2.5+2×7.5÷7.5=3×(5÷2.5)+2×(7.5÷7.5)=6+2=8。
方法二:15÷2.5+15÷7.5=(3×5)÷2.5+(3×5)÷(2.5×3)=3×(5÷2.5)+5÷2.5=6+2=8。
这两种运算思路,比前面的运算思路更容易理解。
以上几种方法运用起来简单省事,但是却不容易想到。因此,上述方法还不够实用,需要找到一种既简便又容易让人接受的方法。于是,笔者继续探索新方法,不断尝试创新。题目是求15÷2.5和15÷7.5的和,宏观来看,只要用简单易懂的方法算出两个商数就行。“15÷2.5”这样的算式学生生疏,根据除法的商不变定律,学生对于 5÷2.5=2 和 100÷25=4 的运算轻车熟路,有着十分丰富的经验,因此只要把100 和25 同步缩小10倍,也就是把小数点向左移动一位数字,100÷25 的结果就和10÷2.5 相等。因此,不妨把 15 分成 10+5,让它们分别除以2.5,所求的两个商之和就是15÷2.5 的商,即15÷2.5=(10+5)÷2.5=4+2=6 。前半部分解决了,后半部分以此类推。同理,寻找7.5的一些常见倍数,而7.5+7.5恰好等于 15,于是联想到把 15÷7.5 化为 15÷7.5=(7.5+7.5)÷7.5=1+1=2。采用这种方法,其实是缘于2.5是特殊除数,对比前面的方法,五年级学生可能更好接受,但这种方法也不是最简便的。
三、寻找科学的计算教学方法
过程重于结论。通过探索研究,基本可以确定,本题没有更简便的方法。然而这一艰辛的探索没有白费,一是明确了分配律对除法失效;二是认识到具体计算时,可以适度地放缩分子和分母,或进行数据的拆分,使计算方式更具选择空间。
数学教学不应禁锢学生的思维,只给学生一条路走。多一条思路,可能对数学的理解就会多一份深刻。本题一个劲地追求简洁高效,反而适得其反、弄巧成拙,越搞越复杂。有些计算题,采用一般方法也会得出准确值。教师只有引导学生多方面思考,多维度探索,才能真正丰富学生的想象能力和迁移类比能力。